海南区社保局党支部书记、原局长孙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。区社保局党支部书记、原局长孙燕办公室面积为25.28平米,以虚设办公桌的方式规避检查,另在该局档案室内以档案柜为隔段、书柜门为暗门,为自己设置5平米休息室。孙燕的办公用房面积共为30.28平米,超出办公用房标准12.28平米。其行为违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》(中办发〔2017〕70号)相关规定。
孙燕在中央三令五申要求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标准,区政府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、督查的情况下,仍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违纪。
2018年10月22日,海南区八届纪委第47次常委会议研究,决定给予孙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同时,对履行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、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责成作出书面检查。(海南区)